当前位置 >> 机构职责
一、 财务处宗旨
敬业进取
二、 服务公约
坚持原则 客观公正 平等诚信 热情友好 文明礼貌 耐心细致 讲求规程 高效准确 勤学进取 业精创新 廉洁自律 敬业奉献
三、 机构设置
财务处下设:预算科、综合管理科、会计科、资金基建科、新迎校区财务科、白龙校区财务科
四、 财务处工作职责
1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,并加强检查和监督。
2、根据《预算法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,结合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,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。
3、根据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的要求,全面负责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,客观真实地记录、反映各项经济活动的收支情况和结果,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。
4、负责制定学校内部经济政策,完善经济运行机制,统一管理和调度学校各项资金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。
5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工作,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毁。
6、负责学校财会队伍的统一管理,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7、建立健全财会资料的搜集、整理和保管制度,按照学校档案室的要求做好全校的财会档案工作。
8、负责指导和检查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。
9、科学地分析和预测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,为学校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10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各科室职责
1、 预算科
(1)负责编制学校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,制定预算调整方案;
(2)负责编制学校各类财务报表;
(3)负责申报、核对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用款计划;
(4)负责会计科目及经费项目指标核算管理;
(5)负责学校投融资计划的立项申报材料;
(6)负责经费使用效益分析和办学成本评估。
2、综合管理科
(1)协助处领导做好财务处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对外协调工作;
(2)负责工资、公积金、税金等的核算、管理和收缴;
(3)负责学生学费收缴、登记、查询、统计、清理、退费等工作;
(4)负责票据、会计档案、文件等的管理和收发;
(5)负责财务信息的管理和维护;
(6)负责财务处办公室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3、会计科
(1)负责莲华校区教育经费借款、审核报销、催报等会计核算工作,负责该类经费项目账核对工作;
(2)负责各类科研经费入账、立题、分配、提成、结题等核算工作,负责该类经费项目账核对工作;
(3)负责学费、培养费及其它收入分配核算工作;
(4)负责住房租赁保证金、出国押金等收退工作;
(5)负责二级核算单位经费领拨及报表入账、核对工作。
(6)负责贷款入账,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代扣工作。
4、基建资金科
(1)负责学校基建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,参与基建工程合同的鉴定、基建工程的验收;
(2)负责基建工程款的拨付审核、工程用水电费的扣交,基建财务相关报表的编报;
(3)负责学校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;
(4)负责管理学校各类派出机构、二级单位及各部门在资金基建科户的各项资金的存取业务;
(5)负责学校各类存款账户的核对工作,协助学校办理校内贷款业务及后续管理工作;
(6)负责协助指导没有专职财务人员的单位处理资金往来业务。
5、新迎校区财务科
(1)负责新迎校区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经费的借款、审核报销、分配、催报借款和往来款项等业务的核算,文件、档案管理工作;
(2)负责新迎校区学生学费收缴、登记、查询、统计、清理、退费等工作;
(3)负责学费等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分配;
(4)负责新迎校区科研经费立题、分配、提成、结题等核算工作;
(5)负责新迎校区各单位对校外的资金收付业务。
6、白龙校区财务科
(1)负责白龙校区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经费的借款、审核报销、分配、催报借款和往来款项等业务的核算,文件、档案管理工作;
(2)负责白龙校区学生学费收缴、登记、查询、统计、清理、退费等工作;
(3)负责学费等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分配;
(4)负责白龙校区科研经费立题、分配、提成、结题等核算工作;
(5)负责白龙校区各单位对校外的资金收付业务。